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列举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为神圣和神性的宗教事物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的审判之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些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为自己可以说形成天堂,并通过各种艺术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些东西,事实上像在世上那样堆满他们的地下室。但在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虚构的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土和灰烬,被东风吹走,像被亵渎的尘土一样被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个主题,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被目睹和描述的事。
这种宗教说服被推翻,其信徒被扔进地狱之后,他们处于如此悲惨的状态,以至于不知道金、银、宝石和珍珠是什么。原因在于,“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由于他们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它们的知识或认知,而是有邪恶和虚假,以及它们的知识或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宝物,只能拥有诸如对应于他们状态的那类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又廉价,颜色又丑陋的材料;他们也有一些海贝壳,他们把心放在它们上面,就像他们以前把心放在上述宝物上一样。
要知道,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灵界都有;唯一不同的是: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层。那些处于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良善中所获得的智慧之人,拥有辉煌壮丽的事物,而那些处于源于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下降到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了;因此,在灵界,只要别人进入自己的房间,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品质。
由此明显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些东西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由于对应关系,“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可参看AR 211, 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AR 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7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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