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1)恶人没有信仰,因为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邪恶属于地狱,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信仰属于天堂,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天堂。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是他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上来的,都是邪恶和虚假,凡从天堂下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时处于属灵的平衡,所以他能出于自由选择和采用这一个或那一个,并把它变成自己的,或融入自己。他若选择邪恶和虚假,就与地狱结合;他若选择良善和真理,就与天堂结合。由此清楚可知,不仅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而且这两者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主体中,也就说,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因为如果它们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那么这个人就被拉向不同的方向,就好像两根绳子绑在他身上,一根绳子把他向上拉,另一根绳子把他向下拉;结果,他一直悬在半空。或者,他就像一只黑鸟一样飞行,时而向上,时而向下;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拜魔鬼;谁都会看出,这是亵渎。主在马太福音(6:24)中教导说,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而是会恨这个、爱那个。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没有信仰,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邪恶就像火(地狱之火只不过是对邪恶的爱),烧毁信仰就像烧毁残茬一样,使信仰和属于信仰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邪恶住在黑暗中,信仰住在光明中;邪恶通过虚假熄灭信仰,就像黑暗熄灭光明一样。邪恶像墨一样黑,信仰像雪一样白,像水一样清;邪恶抹黑信仰,就像墨染黑雪或水一样。此外,邪恶不能与信之真理结合在一起,就像恶臭的东西不能与香甜的东西混合,或尿液不能与美味的葡萄酒混合一样。这两者不能共存,就像讨厌恶心的尸体不能与活人躺在一张床上一样;它们不能住在一起,就像狼不能住进羊圈,老鹰不能住在鸽子窝里,狐狸不能住在鸡舍里一样。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