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417.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想知道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在灵界所看到的动物不是动物,而是当地居民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的对应。于是我走近了,当我靠近时,动物的形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而且很明显,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组成绵羊群的,是那些认为仁与信是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是一体的人。
于是,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交谈,我说:“你们为什么这样聚集在一起?”他们大多是以博学的名声为荣耀的神职人员,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会议,因为他们听说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没有被正确理解,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规定的行为;我们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也清楚看到这种误解,他指责彼得犹太化,尽管彼得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加拉太书2:14-16)。此外,保罗也区分了信的律法和行为的律法,区分了犹太人和外邦人,或受割礼和未受割礼的,他所说的割礼是指犹太教,和其它地方一样;他还以这些话作了总结: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我们反倒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他在一系列经文中(罗马书3:27-31)说了这一切;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又: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哥林多后书: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身体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更不用提保罗著作中的其它许多话了;由此明显可知,保罗拒绝没有善行的信仰,和雅各一样(雅各书2:17-26)。
保罗指的是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规定的行为,我们从以下事实进一步证实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一切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的行为”,我们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到这一事实: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 18等)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
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1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54, 57)
这是患漏症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 11-12, 26; 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23; 8:5; 以及其它地方)。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要活出十诫的律法来,凭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 因而不是凭唯信。他们说,这就是他们聚在一起的原因。
然而,为了不打扰他们,我退了出来;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像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立;但他们转身离开了绵羊群。他们在深思时,看起来像躺着的山羊,当他们得出结论时,又像站着的山羊。不过,我两眼一直盯着他们额上的角,惊奇地发现,他们额上的角有时向前、向上延伸,有时向后弯曲,最后完全转到后面。这时,他们突然都转过身来,面向绵羊群,但仍看似山羊。因此,我再次走近他们,问他们现在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正如树结出果实一样。但随后我们就听到雷声,看见一道闪电从上面而来;很快就有一位天使出现,站在这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不要听他们的!他们没有放弃原先的信,这信教导说,父神为了圣子而施怜悯;这信不是对主的信;信也不是树,人才是树。唯有悔改并仰望主,你们才会有信。在此之前的信不是信,它里面没有任何生命。”然后,角向后转的山羊试图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之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并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告诉你们,必有豺狼来掳走他们;而你们会与他们一起被掳走。”
然而,这两群绵羊被分开,左边的那群绵羊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面面相觑,说:“让我们和先前的同伴商量一下吧。”于是,左边的羊群对右边的说:“你们为什么离开你们的牧师呢?信和仁不是一体,不可分割,就像树和它的果实一样吗?因为树经由它的枝子延伸到果实。从枝子上除去通过连续或不间断的连接而流入果实的任何东西,果实不会灭亡吗?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就问问我们的牧师。”于是他们就问,而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其余的人则眨了眨眼,暗示他们说得好。然后牧师们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他们说:“信因其果实而得以保存。”但他们不会说,信延续到果实中,或说信包含在果实中。
此后,右边羊群中的一位牧师起身说:“他们回答你们说,情况是这样,但却告诉自己的同伴说,情况不是这样;因为他们不是这样想的。”因此,右边的羊群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不是按自己想的来教导吗?”这位牧师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做的被称为善行的仁之良善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人试图凭自己的行为来拯救自己,为自己索取唯一救主的公义和功德;一切善行,只要人在其中感受到自己的意愿,就都是如此。因此,他们彼此之间称人凭自己所做的善行不受祝福,反受诅咒,说它们配得地狱,而不是天堂。”
但左边的羊群说:“关于他们,你在撒谎。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白白地宣讲仁爱及其行为吗?他们将这些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但牧师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想到道德的仁爱,及其文明和政治的良善,他们将这些良善称为信之良善;然而,它们绝不是信之良善。因为一个无神论者能以同样的方式做同样的行为,并且形式上或表面上一模一样。因此,他们一致说:没有人凭任何行为得救,而是唯信得救。不过,这一点可通过类比来说明。一棵苹果树会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像这棵树通过连续性,或不间断的连接结出苹果一样,那么这些苹果内部是腐烂的,满了虫子。他们还说,一棵葡萄树会结出葡萄;但如果人真的行属灵的良善,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那么他只会结出野葡萄。”
然后,左边的羊群又问:“那么,他们的仁之良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实,是何性质呢?”牧师回答说:“它们是看不见的,从圣灵而在一个人里面,这个人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说:“如果一个人对它们一无所知,那么至少必有某种结合吧。否则,它们怎么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那时,那些无法感知到的良善通过某种间接流注,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影响或抱负、灵感、激励和鞭策,通过思维里面的一种默契感知和由此产生的劝诫、忏悔,因而通过良心,进而通过强迫,以及像小孩子或智者一样对十诫和圣言的服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的某种其它手段,进入人的意志行为。”但牧师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即便他们说,善行是通过这些方法实现的,因为善行是通过信实现的,他们在讲道中仍以这种方式用话语埋葬它们,其最终结果就是否认它们源于信。然而,其中一些人仍教导这些方法,但却作为信的标志,而不是信与仁的联系来教导。左边的一些人认为通过圣言有结合。”这时他们说:“当人自愿照圣言行事时,不就有这样的结合吗?”但牧师回答说:“他们认为事实并非如此,或说这不是他们的想法。相反,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听圣言才会有结合,因而通过对圣言的理解没有结合,唯恐有什么东西通过理解力明显进入人的思维和意愿。因为他们断言,人里面一切自愿的东西都是邀功的,或寻求功德的,人在属灵问题上和木头一样,不能开始、意愿、思考、理解、相信、运作和合作任何事。然而,对圣灵通过信进入讲道者言语的流注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些是嘴口的行动,不是身体的行动;还因为人通过信与神一起行动,但通过仁与人一起行动。”
但他们中间有一个人当听说,这种结合只通过听圣言来完成,而不是通过理解圣言来完成的时,就愤怒地说:“当教会里的一个人转过身去,或像一根柱子一样坐着充耳不闻时,或当他正在睡觉时,这结合难道是通过仅从圣灵那里所获得的对圣言的理解而来的吗?或它只是圣言书卷的某种呼气的结果吗?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此后,右边羊群中有一个人在判断力上胜过其余的人,他请求大家听他说话,说:“我听一个人说:‘我栽了一个葡萄园。现在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喝醉。’但另一个人问他:‘你要用自己的右手从自己的杯子里喝这酒吗?’第一个人说:‘不!我要用看不见的手从看不见的杯子里来喝。’于是第二个人说:‘那你肯定喝不醉!’”接着这个人又说:“请听我说。我告诉你们,要从所理解的圣言中来喝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从主来的吗?因此,主不是在圣言中吗?那么,你们若出于圣言行善,不就是出于主,出于祂的口和旨意来行善吗?如果你们同时仰望主,那么祂还会引领你们,使你们行善,祂会通过你们去行善,使你们貌似凭自己行善。当为了国王,出于他的口和意愿去做事时,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出于自己的口或命令,出于自己的意愿做这事的呢?’”随后,牧师转向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事奉神的啊,不要迷惑羊群!”
听到这些话,左边羊群的大多数人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还说:“我们听到了我们以前从未听到的话。我们是牧人;我们不能抛弃这些羊。”于是,这些神职人员与他们一起退出来,并说:“那个人说的是真话。当出于圣言,因而出于主,出于祂的口和旨意来做事时,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做这事的呢?若出于国王的口和意愿来做事,谁会说:‘我是出于我自己做这事的呢?’现在我们看到了圣治,明白了为什么一直找不到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仰与行为的结合。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这种结合无法被赐予;事实上,他们的信不是对主的信,而主是圣言,因此它也不是来自圣言的信。”但其余的牧师却走了,他们挥舞着帽子喊着说:“唯信!唯信!唯信仍会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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