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0.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因为既然独一之信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背离它的都不是真理。
教会的一切善与真皆源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本为仁的一切事物和本为信的一切事物皆来自该婚姻;另一方面,凡非来自该婚姻的仁与信之物都不是来自合法结合,而是来自非法结合,因而要么来自多偶的婚姻或结合,要么来自通奸。凡承认主,却又拥护异端邪说的虚假之信都是多偶制的产物;而凡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则都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样的信好比一个娼妓,或好比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个男人,却和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并且在与每一个同睡时都称其为她的丈夫。这就是他们的信被视为不正当的原因。在很多经文中,主称这些人为“奸淫”者,这也是祂在约翰福音所说“贼与强盗”的意思: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进羊圈就是进入教会,也是进入天堂。进羊圈也表示进天堂,是因为天堂与教会合为一体,构成天堂的,无非是存在于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运用上述三个指标就能鉴定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这三个指标就是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所以,信越背离这三要素,就越是不正当的信。那些仅将主视为一个人,而非神的人所具有的信既是不正当的,也是不贞的。这一事实从两个可憎的异端明显看出来,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他们遭到诅咒,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进来。不过,我担心这些可憎之物如今仍普遍潜伏在教会中人的灵里面。令人惊讶的是,人越相信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胜过别人,就越倾向于抓住“主是人,不是神,并且因祂是人,所以不可能是神”这样的观念,将其归为己有。凡将这些观念归为己有的,都使自己与阿里乌派、苏西尼派为伴,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中。
这就是当今教会中人的普遍的灵,其原因在于:每个人都有一个同伴灵,否则,这人就无法理性、属灵地分析思考,因而不再是人,而是动物。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在其意愿的情感,因而其理解力的感知上类似于自己的灵。若有人凭着取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将自己引入善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一位天堂天使。反之,若有人通过自证虚假并过着邪恶生活而将自己引入恶情,那么指派给他的同伴就是地狱灵。一旦这样指定,此人与撒旦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紧密,仿佛兄弟一般,然后越发强化他的谬念,违背圣言真理,也越发使他认同攻击主的可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这是因为,所有撒旦都不能忍受听到出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不想听到耶稣之名;若是听见,他们就会狂怒,四处乱窜,辱骂中伤;这时,若有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就会冲进他们所喜爱的洞穴和黑暗中;他们在其中所享受的这种光,如同猫头鹰在黑暗中所享受的光,或象猫在地下室捕鼠时所享受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中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圣洁之人死后的命运;这就是其内在人的性质,无论外在人多么会表演,伪装得多象一个基督徒。我因着自己的耳闻目睹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凡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在说出和教导这类观念时,嘴巴都象抹了蜜,心里却象满了苦胆。他们说的话就象甜饼,心思却象毒酒,或象含有飞蛇的糕点。若是牧师,他们就像悬挂和平国家国旗的海盗,当过往船只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而不是前者,然后夺取船只,把船上的人员当成俘虏。他们还像善恶知识树的蛇,象光明天使那样靠近,手里拿着从那树上的苹果,并将它涂成金色,仿佛从生命树上采摘下来的;然后献上它们说:
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善恶。(创世记3:5)
他们吃了后,就顺从这蛇下到阴间,与他一起生活。阴间周围全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旦。那些不穿礼服就参加婚礼,后来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所指的,就是他们。礼服就是信主是神的儿子,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那些仅口头上尊主为救世主和救主,而在心里和灵里却视祂为纯粹的人之人,若将自己的思想展示给其他人,并说服他们相信,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其中最坏的则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他对主的爱与信;但是,若这爱与信的核心元素,就是信主是神人(God-man)和人神(Man-god),被拿走,他的生命就转变成死亡。因此,这人就是这样如同羔羊那样被狼杀死和吞吃。
20.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使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于神性良善的爱的。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从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以及“王”;那些从主处于爱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与他们同在的智慧和爱并非来自他们,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王”和“祭司”是指这些人,并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这样的,并使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也被称为“从祂而生的”、“天国之子”、“天父之子”、“产业或承受者”(heirs):“从祂而生的”(约翰福音1:12, 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8:38);“天父之子”(马太福音5:45);“产业或承受者”(诗篇127:3; 撒母耳记上2:8; 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作为父的主而生的,故被称为“王和祭司”。经上还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真理的智慧,所以“王”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爱,所以“祭司”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爱之人作“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4, 226节)。
人若不知道“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中与他们有关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中的这些事,以赛亚书: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事奉你;你也必吃外邦人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就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0:10, 16)
同一先知书: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以及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 诗篇2:10; 以赛亚书14:9; 24:21; 52:15; 耶利米书2:26; 4:9; 69:3;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智慧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1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经常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启示录16:12)
又:
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巴比伦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列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列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以及其它地方(如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列王行淫”是指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未与列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将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意思不是说他们将作王,而是说他们将变得智慧。情况就是这样,甚至被光照的理性也能看到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你叫我们归于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使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明显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的意思是,祂自己就是真理;由于祂因此自称为“王”,所以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也就是说,真理是王吗?在下文我们会看到,“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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