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VIII.仁爱本身就是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行事公义而忠实
422.仁爱本身就是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中行事公义而忠实,因为这样一个人所行的一切都对社群具有功用;功用就是良善;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良善就是邻舍。不仅单单一个人是邻舍,而且我们的社区,甚至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都是邻舍,如前所示(TCR 412-414节)。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国王为臣民树立行善的榜样,希望他们照着公义的法律生活,并奖励如此生活的人,根据各人的价值来看待各人,或说给予每个人应得的考虑,保护他的百姓免受伤害和入侵,像父亲一样对待自己的国家,关心百姓的普遍繁荣,那么他心里就有仁爱,或说他从心里是仁爱的化身,他的行为就是善行。如果一个牧师教导来自圣言的真理,由此引向生活的良善,从而引向天堂,那么他就是在以非常重要的方式行使仁爱,或说在行使仁爱中表现出色,因为他在关心他教会之人的灵魂的利益。如果一个法官根据律法和正义进行审判,而不是为了贿赂、亲朋好友,那么他就是在关心社区和每个个体的利益,关心社区的利益,是因为他的决定会影响社区遵守法律,并害怕违反法律,关心个体的利益,是因为他的决定使得正义战胜非正义。诚实无欺的商人就是在关心与他做生意的邻舍的利益。一个工人或工匠若诚实正直地工作,而不是狡诈和欺骗性地工作,也是如此。其他所有人,如船长和水手,农民和仆人,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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