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252.其它许多词语也是如此;例如,在提到欢喜或欢欣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欢喜。(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又:
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 11)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或“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也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 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5)。教会是新妇(可参看启示录21:2, 9; 22:17)。因此,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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