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2)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一个人有一个头和一个身体,两者由颈部相连;他的头里面有一个意愿和思考的心智,身体里面有实施和履行的力量。因此,如果一个人只是意愿良善,或出于仁爱思考,却不实行良善,从而履行功用,那么他就像只有头和心智;但没有一个身体,头和心智无法存在。谁都能看出,只要仁爱和信仰仅在头和心智中,不在身体中,它们就不是仁爱和信仰。它们就像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无处安歇的鸟儿;或像即将下蛋、却没有巢穴的鸟儿,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不得不把蛋下在空中或树枝上,这些蛋就会掉到地上摔碎。心智里的事物无不对应于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它的对应物可称为它的化身。因此,当仁爱和信仰只占据或存在于心智中时,它们在人里面就没有化身,或说没有体现在人身上,好比被称为幽灵的虚幻生灵,或空灵的人物形象,就像古人用头戴月桂花环、手拿丰饶角所描绘的法玛(译注:又名俄萨,古希腊神话中的传闻女神)。那些心智如此虚幻,或是这样的幽灵,却仍能思考的人,必被基于各种诡辩的推理所引起的幻想搅扰,几乎就像沼泽中被风摇动的芦苇,而在芦苇下面的水底有发出声音的贝壳,水面上有呱呱叫的青蛙。谁都能看出,当人们从圣言中只知道关于仁爱和信仰的一些概念,却不实践它们时,这样的事就会发生。此外,主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或没有地基的地面上。(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6:47-49)
仁爱和信仰,以及关于它们的人为观念,当没有被付诸实践时,可以比作空中的蝴蝶,麻雀一看到它们就会扑上去吃掉。主也说:
撒种的出去撒种;有的落在硬路上,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 4)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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