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2)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一个人有一个头和一个身体,两者由颈部相连;他的头里面有一个意愿和思考的心智,身体里面有实施和履行的力量。因此,如果一个人只是意愿良善,或出于仁爱思考,却不实行良善,从而履行功用,那么他就像只有头和心智;但没有一个身体,头和心智无法存在。谁都能看出,只要仁爱和信仰仅在头和心智中,不在身体中,它们就不是仁爱和信仰。它们就像在空中飞行、在地上无处安歇的鸟儿;或像即将下蛋、却没有巢穴的鸟儿,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不得不把蛋下在空中或树枝上,这些蛋就会掉到地上摔碎。心智里的事物无不对应于身体里的某种东西,它的对应物可称为它的化身。因此,当仁爱和信仰只占据或存在于心智中时,它们在人里面就没有化身,或说没有体现在人身上,好比被称为幽灵的虚幻生灵,或空灵的人物形象,就像古人用头戴月桂花环、手拿丰饶角所描绘的法玛(译注:又名俄萨,古希腊神话中的传闻女神)。那些心智如此虚幻,或是这样的幽灵,却仍能思考的人,必被基于各种诡辩的推理所引起的幻想搅扰,几乎就像沼泽中被风摇动的芦苇,而在芦苇下面的水底有发出声音的贝壳,水面上有呱呱叫的青蛙。谁都能看出,当人们从圣言中只知道关于仁爱和信仰的一些概念,却不实践它们时,这样的事就会发生。此外,主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或没有地基的地面上。(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6:47-49)
仁爱和信仰,以及关于它们的人为观念,当没有被付诸实践时,可以比作空中的蝴蝶,麻雀一看到它们就会扑上去吃掉。主也说:
撒种的出去撒种;有的落在硬路上,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 4)
231.(3)教义必须由真正的真理构成,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在圣言的字义中看到真正的真理。光照只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里面。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光照。光照只来自主,因为圣言来自衪,因此衪在圣言中。光照被赐给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使真理成为生活功用的人,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是真理本身,如论述主的那一章所说明的;当人们照着主的神性真理生活时,也就是说,当他们出于这些真理而履行功用时,他们就爱主,如约翰福音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将自己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 21, 23)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被光照的人;对这些人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对这些人来说,圣言是发光和透明的,因为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都包含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这些意义在天堂之光中;因此,主通过这些意义及其光流入圣言的属世意义,并流入人里面属世意义的光中。因此,人出于一种内在感知承认真理,然后在他的思维中看到真理。每当他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感知来自情感,思维来自感知;因此,被称为信仰的承认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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