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小的大的,都站在神面前”表示所有在地上死亡,现在在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品质如何,都被主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面会详述他们。“小的大的”表示一切状态和品质的,或说无论具有何种状态和品质的(AR 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到场并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亡”所表相同,“死亡”具有各种含义;因为“死亡”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灭绝,即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即诅咒。“死亡”也表示对身体的爱或肉体欲望的灭绝,之后是生命的一个更新或新开始。“死亡”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亡”还表示被世界或世人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但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死亡”与“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亡”,并且“魔鬼”是指地狱,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就在那里;因此,“死亡”也是指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的邪恶。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经上在这后一种意义上用到“死亡”,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地狱交出其中的死人”,还说:“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是指谁;“死人”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我们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立即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有些人只在那里呆了一个月或一年,有些人则呆了十到三十年;那些被准许为自己建造伪天堂的人在那里呆了几个世纪;但如今人们在那里停留不超过二十年。那里有庞大的人群,他们在那里形成社群,就像在天堂和地狱一样;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AR 784, 791节)。最后的审判施行在灵人界里的人身上,而不是施行在天堂或地狱里的人身上;因为天堂里的人已经得救了,而地狱里的人已经被定罪或受到诅咒了。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那时人们将在身体上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因为所有自世界最初被造以来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所有人都穿着灵体,以至于在属灵的人们眼里,他们以同样的人类形式出现,就像自然界中的人在属世的人们眼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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