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81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并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事物;但他们就像弟兄与弟兄那样与人们,就是与那些敬拜主的人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与他们的联系中,唯独主要受到崇拜。“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唯独崇拜和祈求主。“我和你,并你那些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表示神性不属于一位天使,但他像弟兄与弟兄一样与人联系在一起。“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他以同样的方式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结合。下面我们会看到,“为耶稣作见证”表示这一点。天上的天使并不比世人优越,而是与世人同等,因此他们和世人一样,都是主的仆人;原因在于,所有天使都曾在世上生而为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直接被创造的,这可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所写和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天使在智慧上的确胜过世人,但那是因为他们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因而生活在天堂之光中,不像世人那样处于一种属世状态,因而生活在世界之光中。不过,天使越智慧超群,就越承认他并不在世人之上,而是和他们一样;正因如此,世人与天使没有任何结合,而是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唯独与主才有结合。至于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使的联系如何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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