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795.让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和酒应当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仅仅阅读特伦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坚振圣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内容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真实、实在且体质性地包含在饼和酒中,凭这些话的力量,祂的身体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祂的血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不过,身体本身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之下,血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灵魂临在于这两者之下,凭的是属世联系和伴随的力量,主基督的各个部分由此彼此结合,祂的神性则因与其身体和灵魂的令人赞叹的位格合一(而临在);包含在每一种形式之下的与包含在两者之下的一样多(译注:天主教教义认为,领受饼或酒的任一部分即等同于领受完整的基督);全部而完整的基督临在于饼的形式或表象之下,并临在于这个形式或表象的每个部分之下,完整的基督也临在于酒的形式或表象及其各个部分之下。此外,这水必须与酒混和。这些是他们的原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他们的推理颠倒了,变成了虚假?而正直的人只会从心里憎恶这些推理。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他们称之为赎罪祭的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的弥撒?他们通过弥撒将神圣注入人们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和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而这是为了他们可以在幽暗中获得统治和利益。这不也是为了植入关于他们事工的观念,让人们以为他们的事工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为了避免他们感到疲累,就为他们准备了酒,为了防止他们喝醉,酒里必须掺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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