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揭秘启示录 #792

792.启18:22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对他们来说,不会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会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声音”是指音调,每种音调或声音都对应于属于爱的某种情感,因为它源于爱。正因如此,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但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就像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一样,如前面数次所说明的。因此,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因为声音离散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类;而声音连续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类。因此,“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竖琴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的情感的称谢(可参看AR 276, 661节)。
此处的意思是说,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没有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故对他们来说,这些情感无法被赐予;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所以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被赐予那些渴望真理的人;但除了那些转向主的人外,没有人会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这些人死后会照着他们的渴望而被天使们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听弥撒,在其它祈祷行为中时所处的外在情感,因没有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所以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是这样,又没有来自主的内在,所以就难怪他们在幽暗和盲目中被带入对活人和死人的敬拜中,并向被称为普鲁托的鬼魔献祭,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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