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260.启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表示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是指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和启:13中的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所以很明显,说话的是天使和灵人。事实上,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启4:2)所说的,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的,只会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可从《天堂与地狱》和《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对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出现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出现在下面的地上,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众天堂都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穹苍,每个穹苍都像那里的居民脚下的地。最高的穹苍就像山顶,下一个穹苍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穹苍延伸得还要更宽广。由于这最后一个穹苍在第二个穹苍之下,所以其居民“在地底下”。这三层天堂也是这样向高层天堂的天使显现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因此,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向约翰显现,因为他已经上升到高层天堂天使那里,与他们在一起,这一点从前一章(启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知道在圣言中,“在地底下或地下”,以及“地的较低部分或低地”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哪,要出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 以及其它地方)
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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