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象映现出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象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象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象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他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他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就只是易逝的精神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913.“金”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金属,与出现在自然界中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一样,都是对应;金对应于爱之良善,银对应于智慧之真理,铜或青铜对应于仁之良善,铁对应于信之真理。正因如此,这些金属也存在于灵界中,因为出现在那里的一切都是对应;事实上,它们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因而对应于他们的思维,而他们的情感和思维本身是属灵的。“金”因对应关系而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启示录3:18)
耶利米哀歌:
黄金何其暗淡无光,最纯的金子何其变质;圣石竟倒在各街头;锡安的众子估计等于纯金。(耶利米哀歌4:1-2)
诗篇:
祂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把示巴的金子赐给他们。(诗篇72:13, 15)
以赛亚书:
我要拿金子代替铜,拿银子代替铁,拿铜代替木头,拿铁代替石头;还要以和平为你的官长,以公义为你的税吏。(以赛亚书60:17)
以西结书:
看哪,你有智慧,任何秘密都不能向你隐藏;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曾在伊甸,各样宝石和黄金是你的遮盖。(以西结书28:3, 4, 13)
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必遮蔽你,他们都必从示巴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9; 马太福音2:11)
哈该书:
我就使这房屋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后起房屋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诗篇: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篇45:9, 13; 以西结书16:13)
以西结书:
你拿我所给你为装饰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以西结书16:17)
约珥书:
你们夺取我的银、我的金,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的庙宇。(约珥书3:5)
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所以当伯沙撒和他的大臣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器饮酒,同时赞美金、银、铜、铁所造的神时,有字写在墙上,当夜他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2等)。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所以:装有律法的柜子内外都包着金子(出埃及记25:11);约柜之上的施恩座和基路伯是纯金的(出埃及记25:17, 18);香坛是纯金的(出埃及记30:3);灯台和灯盏也是纯金的(出埃及记25:31, 38);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包上了金子(出埃及记25:23, 24)。
由于“金”表示爱之良善,“银”表示智慧之真理,“铜”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属世之爱被称为仁爱,“铁”表示信之真理,所以古人将从上古时期直到最后时期的一系列时代称为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和黑铁时代。尼布甲尼撒梦见的雕像表示类似事物: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些话表示从上古时期直至今日,在这个世界上的教会的一系列状态。今日教会的状态是这样来描述的:
你既见铁与泥搀杂,他们必与人种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相合一样。(但以理书2:43)
“铁”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但当没有信之真理,而是有没有真理的信仰时,那么“铁与泥就搀杂”,它们却不相合。它们与之搀杂的“人种”表示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但以理书2:45用几句话描述了它后来会是什么样;不过,但以理书7:13-18, 27描述得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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