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474.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那踏海踏地的天使”是指主(AR 470节);“向天举起手来”表示这宣誓,即“必不再有时间了”(启10:6);“起誓”表示这见证,即“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要成全了”(启10:7);“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 4:9, 10; 5:14; 但以理书4:34)。稍后我们会看到,主指着自己作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这些话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
耶和华指着自己起誓,也就是作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话是从我口中出来的,并不召回。(以赛亚书45:23)
耶利米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房屋必变为荒凉。(耶利米书22:5)
又: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阿摩司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作见证,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出于它自己并指着它自己作见证。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也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 54:9; 诗篇89:3, 35; 95:11; 110:4; 132:11)。经上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此,主与该教会的结合以约来代表,就是诸如在指着契约起誓的双方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所以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祂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为它作见证,或证明它。
誓言是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归我。(以西结书16:8)
路加福音:
记念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 诗篇105:9; 耶利米书11:5; 32:22; 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约的一部分,人要出于其中的真理,因而也指着真理起誓,所以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 利未记19:12; 申命记6:13; 10:20; 以赛亚书48:1; 65:16; 耶利米书4:2; 撒迦利亚书5:4);但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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