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2

372.⑷这种相互结

372.⑷这种相互结合是藉着仁与信实现的。如今人们都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教会在每个个体里面,个体就在这个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以弗所书1:23;哥林多前书12:27;罗马书12:4,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圣善(神性良善)与圣真(神性真理)吗?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圣善,饼也是;祂的血表圣真,酒也是;关于这些意义,详见圣餐那一章(698-752)。
由此可见,人越是拥有构成仁的各种良善和构成信的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仁和信产生。在圣经那一章(248-253)已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都包含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仁是良善,信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与信的结合。综上所述,可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因为主是在人属世的仁与信里面的属灵的仁与信,人是出于主属灵的仁与信的属世的仁与信。这二者一旦结合,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与信。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能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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