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2.(4)主与人的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如今人们知道,教会构成基督的身体,有教会在里面的每个人都在这身体的某个部位中,如保罗所说的(以弗所书1:23; 哥林多前书2:27; 罗马书12:4, 5)。基督的身体不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吗?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以及“饼”是指神性良善;祂的“血”,以及“酒”是指神性真理,这将在圣餐那一章(TCR 702-709节)中看到。由此可知,人越处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因为与主的结合是属灵的结合,属灵的结合只有通过仁爱和信仰才能实现。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48-253节)中,我已经说明,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存在于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于仁爱是良善,信仰是真理,所以圣言处处都有仁爱与信仰的结合。从前面所说的可以推知: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因为主是在人的属世仁爱和信仰里面的属灵仁爱和信仰,人是来自主的属灵仁爱和信仰的属世仁爱和信仰;当这两者结合时,它们就会产生属灵-属世的仁爱和信仰。
505.记事三:
我曾听到一种刺耳的声音,就像两块磨石相互摩擦的声音。当我靠近那声音时,它停止了。然后,我看到一个狭窄的入口,斜向下通向一种拱形的房子;房子里有几个房间,房间又分成了几个小隔间,每个隔间里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在从圣言中收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人收集证据,另一个人则把它们写下来,他们交替进行。我靠近门旁边的一个隔间,问他们正在收集和写什么?他们回答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仰,这信仰是称义、复活和得救的信仰本身,也是我们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然后,我对他说:“当这信仰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请告诉我这行为的某种迹象。”他回答说:“就在人确信他被诅咒或定罪,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想到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满怀信心地抓住基督的功德,不断想着它而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这行为的迹象就出现了。”
然后,我说:“就算这行为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然而,我怎么理解指着这种行为所说的,即:与人有关的东西不会同意它,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同意一样,或说人对它没有任何贡献,就像他若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不会有任何贡献一样;就这行为而言,人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应用和适应于它?请告诉我这怎么与你所说的一致,即当人想到律法的公义、基督已经除去律法的定罪,想到他抓住基督的功德所怀的信心,并带着心智中的这些想法靠近父神和祷告时,行为就发生了?这一切不都是人来做的吗?”他回答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人被动做的。”
我回答说:“人怎么能被动地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你在这种时候剥夺了人的活动和合作,你岂不也剥夺了他的接受能力,从而剥夺了属于作为一个人的他的一切,以及伴随这一切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么你的行为不就变成了被称为理性实体的纯理想事物,或一种纯理性产物了吗?我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被预定者身上,而他们对信仰注入自己一无所知。他们不妨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仰是否已经注入他们。因此,我的朋友,要相信,在信仰和仁爱方面,人从主那里貌似凭自己运作或活动,没有人的这种运作或活动,你的信仰行为,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的教会的主要教义,只不过是纯由盐构成的罗得妻子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被文士的笔或指甲刮擦时,这雕像就会发出叮当声。我说这话,或用这个对比,是因为就这种信仰行为而言,你把自己变得像雕像一样。”当我说这话时,他拿起烛台,打算用尽全力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那一刻,蜡烛突然灭了,他砸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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