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1

371.⑶与主的结合

371.⑶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因此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能明白,结合是相互的。主教导说,祂与父的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相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祢荣耀祢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祢。(约翰福音17:1)
父啊,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主描述祂与人的结合时也说了同样的话,即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4:13)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经文清楚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此必然可知,人当与主结合,以便主能与他结合。还可知,结果若不是结合,必是退出和分离,然而,退出和分离的,不是主这一方,而是人这一方。为了使结合成为相互的,人已被赐予自由选择,使他踏上通往天堂之路,或通向地狱之路。这自由的天赋就是人能回应的根源,以便他能与主结合,或与魔鬼结合。等到后面论述自由选择(463-508)、悔改(509-570)、改造和重生(571-625),以及报应(626-666)的章节时,再详细说明这自由,以及它的性质和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尽管圣言清清楚楚地声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但基督教会仍浑然不知。导致这种无知的原因就是有关信和自由选择的学说。关于信的学说是,信会被赐予人,他无需为获得信作出任何贡献,或调整自己,使自己变得适合,只需象一块木头那样接受它。关于自由选择的学说是,人在属灵事务上没有一丁点自由选择可言。但是,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了使这相互结合不再继续隐藏在无知中,有必要将其披露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通过例子来说明。
实现结合的互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交替型,另一种是相互型。实现结合的交替互动可通过肺呼吸来说明。人吸入气体,用其扩张胸腔,然后排出气体,从而收缩胸腔。吸气,从而扩胸是通过大气压所施加的力量实现的;而排气,从而缩胸则是通过肌肉努力作用于肋骨而实现的。这就是空气与肺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功能端赖于此;当呼吸停止时,这些功能都无法履行。
交替运动所产生的相互结合还可通过心与肺、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
心脏从右心室向肺供血,肺又将血从左心室运回心脏。这就产生了相互结合,全身的生命完全取决于该结合。血液与心脏,心脏与血液也有类似结合。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与反作用构成一种结合。胚胎与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不断保持结合的作用与反作用。
然而,主与人之间相互结合却不属这类。它是一种相互结合,不是通过作用与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实现的。主作用,人通过主接受作用,并仿佛凭自己作工,确切地说,通过主凭自己作工。人通过主所作的工被归于他,仿佛是他自己的,因为他不断被主保持在自由选择的状态中。由此产生的选择自由就是能通过主,即圣言意愿和思维,也能通过魔鬼,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维。主赋予人这种自由是为了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他凭结合被赐予永生和祝福,因为若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相互结合也可用人和这个世界的各种事物来说明。每个人的灵魂和肉体之间的结合就是这样。意愿和行为,或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也是这样。两眼、两耳和两鼻孔之间的结合同样是这样。两眼以自己的方式相互结合,这一点从视神经清楚可知;其中来自大脑两个半球的纤维交织起来,就这样缠绕着延伸到两眼中。耳与鼻也是如此。
光与眼、声与耳、气与鼻、味与舌、触与体之间都有类似的相互结合。因为眼在光中,光在眼中;声在耳中,耳在声中;气在鼻中,鼻在气中;味在舌中,舌在味中;触在体中,体在触中。这类相互结合还好比马与车、牛与梨、轮子与机器、帆与风、笛子与空气之间的相互结合。概括地说,这就是目的与原因,或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不过,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了,否则这会花费大量精力。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祂结合的人。“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是一个“见证”,因此,那些从心里认罪并承认它的人是“见证人”,这一点可参看相关章节(AR 6, 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启示录: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又: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所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出于祂的圣言,因而出于祂自己见证它;祂因此被称为“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启示录1:5; 3:14)。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见证人”也是指那些像约翰一样出于主作出同样见证的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 34)
又: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14, 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结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十诫被称为“见证”,如在以下经文中: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见证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见证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见证前。(民数记17: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诗篇78:5; 132:12)。
此处要说一说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与主的结合。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主的,一块是给人类的。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神;第二块石版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人不作恶时,结合就发生了;因为人停止作恶,也就是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神接受,并出于神行善。但谁是这一位神呢?当三一和三位一体在三个位格中时,这三一或三位一体神不是一位神;而其中三一或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中的那一位,是一位神,这位神就是主。无论你如何编织或纠缠你的观念,你永远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的观念,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或说在位格上是一。整本圣言,无论旧约先知书,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都教导,情况就是这样,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清楚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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