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0

370.(2)与父神

370.(2)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有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才是可能的。圣经教导了这一真理,理性也看到了它。圣经教导说,父神从来没有被看见或听见过,也不能被看见或听见;因此,祂根本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如祂在自己的存在和本质中一样在人里面运作。因为主说:

没有人看见过神,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原因在于,祂在一切事物的初始和首要原则中,因而完全超越人类心智的整个领域。因为祂在智慧的一切事物和爱的一切事物的初始和首要原则中,人不可能与这些初始和首要原则结合。因此,如果神自己要接近人,或人要接近祂,那么人就会被烧毁并融化,就像把一块木头放在巨大的太阳镜的焦点上,或更确切地说,就像把一个雕像扔进太阳本身中。因此,当摩西想要见神时,他被告知:

没有人看见祂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通过主可能会有与父神的结合,这一点从刚才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表明,不是父,而是在父怀里,并见过父的独生子将那些属于神和来自神的事物表明并揭示出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2, 23, 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腓力想见父,主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14:6, 7, 9)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祂还说:

祂是门,凡从祂进来的,必然得救,而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约翰福音10:1-9)

祂又说:

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被扔进火里。(约翰福音15:6)

原因在于,主我们的救主就是在人形式中的父自己;因为耶和华降临并成为人,以便祂能接近人,人也能接近祂,结合由此可以实现,人通过这结合可以拥有救赎和永生。因为当神成为人,因而成为人-神时,祂就适应了人,能接近他,并作为神-人和人-神而与他结合。有三个阶段按顺序到来,即:适应、接近和结合。在接近之前必须先有适应;在结合之前必须有适应和接近这两者。神这一方的适应是,祂成为人;神这一方的接近是永恒的,只要人接近祂;当这一切成就时,结合也就实现了。这三个阶段彼此跟随,并按自己的顺序进行,它们在所有成为一体并共存的事物中如此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真实的基督教 #497

IX.人的意愿和理解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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