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构成祂的本质。我们最早的祖先已经看到,爱和智慧是两个要素,在神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无限事物都与这两个要素有关。然而,在后来的时代,随着人们将其心智从天堂那里撤回,把它们沉浸在世俗和肉体事物中,他们就逐渐丧失了这种感知能力,因为他们逐渐不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因而不知道智慧本质上是什么,不知道从一个形式中抽象出来的爱是不可能的,爱在一个形式中并通过一个形式进行运作。既然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是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其本质是爱和智慧,既然被造的一切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那么可知,祂出于爱通过智慧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起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此外,爱不仅是形成一切事物的本质,还把它们都联合并结合在一起,从而在它们形成时就使它们保持联系。
这些真理可通过世界上的无数事物来说明;如来自太阳的热和光,即两个要素和普遍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热和光之所以存在于世界上,是因为它们对应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事实上,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也可以用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意愿和理解力,人的心智通过意愿和理解力存在和持续存在;因为每个人的心智都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它们就在心智的一切事物中,并在其中运作。这是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和居所,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和居所。因此,这两者对应于它们所源于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个真理可通过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心和肺,或心脏的收缩和舒张运动,以及肺呼吸,人体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众所周知,这两者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中运作,因为心对应于爱,肺对应于智慧;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充分证明了这种对应关系。
灵界和自然界中的无数事物都可以证明,作为新郎和丈夫的这种爱产生或生出一切形式,但只有通过作为新妇和妻子的智慧才能如此行。然而,在这里只需牢记,整个天使天堂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排列成它的形式,并保持在它的形式中的。那些从其它源头,而不是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来推断世界的创造,不知道这两者构成神性本质的人,从理性视觉下降到肉眼视觉,将自然界视为宇宙的创造者,从而孕育幻想,生出幽灵。他们推理所基于的思维都是谬误,他们的结论是包含夜鸟的蛋。这些人不能被称为心智,只能被称为没有理解力的眼睛和耳朵,或没有灵魂的思维。他们谈论色彩,仿佛这些色彩在没有光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树木,仿佛树木在没有种子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仿佛它们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存在;因为他们将衍生物视为初始或第一原理,将结果视为原因。因此,他们将一切事物都颠倒过来,将理性的警醒能力催眠,除了梦以外什么也看不见,或说他们所看到的东西都是梦。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