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9.(1)人通过与神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人被创造,是为了能与神结合;因为他既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也被创造为世界的公民。只要他是天堂的公民,他就是属灵的,但只要他是世界的公民,他就是属世的;属灵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他也能爱神,受来自神的东西影响。由此可知,他能与神结合。毫无疑问,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因为他能思想神的一体性,神的存在,即耶和华,能思想神的浩瀚和永恒、构成祂本质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也能思想祂的全能、全知和全在,还能思想主救主祂的儿子,救赎和调解,又能思想圣灵,最后思想神性三位一体;这一切都与神有关,或属于神,事实上就是神。此外,他能思想神的运作,这些运作主要是信仰和仁爱,他还能思想从这两者发出的其它许多事物。
人不仅能思想神,还能爱神,这一点从神自己的两条诫命明显看出来,这两条诫命是这样来表达的: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申命记6:5)
人能遵行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和被祂所爱,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此外,信仰只是通过属于理解力,从而属于思维的真理而与神的结合;爱只是通过属于意愿,从而属于情感的良善而与神的结合。神与人的结合是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结合;人与神的结合是来自属灵层的属世结合。为了以这种结合为目的,人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和世界的公民。作为天堂的公民,他是属灵的,作为世界的公民,他是属世的。因此,如果人变得属灵-理性,同时变得属灵-道德,那么他就与神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但另一方面,如果人只是属世-理性,也是属世-道德,那么神的确与人结合,但人不与神结合。这就是属灵死亡的源头;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死亡就是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神的生命在其中的灵性在人里面灭绝了。
252.其它许多词语也是如此;例如,在提到欢喜或欢欣的地方,也会提到快乐,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快乐,因她欢喜。(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欢喜。(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又:
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0, 11)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是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或“欢喜”论及爱,“快乐”论及智慧。事实上,“欢喜”属于心,“快乐”属于灵,或“欢喜”属于意愿,“快乐”属于理解力。显然,这些词里面也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为经上说: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 11)
主是新郎,教会是新妇。主是新郎(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5)。教会是新妇(可参看启示录21:2, 9; 22:17)。因此,施洗约翰论到耶稣说:
娶新妇的是新郎。(约翰福音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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