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9

369.(1)人通过

369.(1)人通过与神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人被创造,是为了能与神结合;因为他既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也被创造为世界的公民。只要他是天堂的公民,他就是属灵的,但只要他是世界的公民,他就是属世的;属灵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他也能爱神,受来自神的东西影响。由此可知,他能与神结合。毫无疑问,人能思想神,感知与神有关的事物。因为他能思想神的一体性,神的存在,即耶和华,能思想神的浩瀚和永恒、构成祂本质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也能思想祂的全能、全知和全在,还能思想主救主祂的儿子,救赎和调解,又能思想圣灵,最后思想神性三位一体;这一切都与神有关,或属于神,事实上就是神。此外,他能思想神的运作,这些运作主要是信仰和仁爱,他还能思想从这两者发出的其它许多事物。

人不仅能思想神,还能爱神,这一点从神自己的两条诫命明显看出来,这两条诫命是这样来表达的: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39; 申命记6:5)

人能遵行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和被祂所爱,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此外,信仰只是通过属于理解力,从而属于思维的真理而与神的结合;爱只是通过属于意愿,从而属于情感的良善而与神的结合。神与人的结合是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结合;人与神的结合是来自属灵层的属世结合。为了以这种结合为目的,人被创造为天堂的公民和世界的公民。作为天堂的公民,他是属灵的,作为世界的公民,他是属世的。因此,如果人变得属灵-理性,同时变得属灵-道德,那么他就与神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但另一方面,如果人只是属世-理性,也是属世-道德,那么神的确与人结合,但人不与神结合。这就是属灵死亡的源头;就其本身而言,属灵的死亡就是与属灵生命分离的属世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有神的生命在其中的灵性在人里面灭绝了。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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