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因为将主与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就将生命与它们分离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仁爱和信仰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是堕胎或缺乏现实;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可参看TCR 358节)。一个承认主,却忽略仁爱的人,只以嘴唇来承认主;他的承认和宣告纯粹是冰冷的,里面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它缺乏属灵的本质,而信仰的本质就是仁爱。但一个行使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的人,只行使属世仁爱,而属世仁爱里面没有永生。教会之人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因而来自主,主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良善与仁爱为一。
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是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生命的光,仁爱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爱与信仰的分离,就像热与光的分离;然后人的状态变得像冬天的世界,那时,地上的一切都会死亡。因为仁爱与信仰若要成为真正的仁爱与信仰,就不能分离,就像意愿与理解力不能分离一样;如果意愿与理解力分离,那么理解力就会化为乌有,很快意愿也会化为乌有。仁爱与信仰也是如此,因为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
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就像把本质与形式分离。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没有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而形式若没有本质,就没有存续的实体或潜在的现实;因此,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与对方分离的任何一方。仁爱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是仁爱的形式,就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存在于拥有本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仁爱与良善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因此,仁爱和信仰可通过对比人体和地上的许多事物来说明。它们可以恰当地比作肺呼吸和心跳,因为仁爱与信仰不能分离,就像心与肺不能分离一样。事实上,当心跳停止时,肺呼吸立刻停止;当肺呼吸停止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摆,一切肌肉都会失去运动能力,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生命完全消失。这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仰;事实上,如前所述,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这就是圣言中“心”和“气息或灵”的意思。
仁爱与信仰的分离也对应于血与肉的分离;因为与肉分离的血会凝固,变得腐败;而与血分离的肉会逐渐腐烂并滋生虫子。此外,在灵义上,“血”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肉”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这就是“血”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和“肉”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32节)。
因为仁爱和信仰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不能分离,就像人不能将食物和水,或饼和酒分离。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使胃膨胀,以一团未消化物质的形式毁坏胃,变成大量腐烂的物质,像恶臭的淤泥一样。而水或酒若没有食物和饼,也会使胃、血管和毛孔膨胀;它们因缺乏营养而导致身体消瘦,最终导致死亡。这也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义上,“食物”和“饼”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而“水”和“酒”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0, 316, 778, 932节)。
与信仰结合的仁爱,和反过来与仁爱结合的信仰,可以比一个秀丽少女的脸,因红白相间的肤色而更加美丽。这又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爱因那里太阳的火而发红,而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仰因那太阳的光而发白。因此,与信仰分离的仁爱可以比作一张长满脓疱或粉刺的脸,而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具尸体苍白的脸。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也可以比作半边身子的瘫痪,这种瘫痪被称为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会导致人死亡。它还可以比作由狼蛛叮咬引起的圣维斯特舞蹈病,或亨廷顿舞蹈症。当处于这种分离状态时,理性能力就变得像一个被如此叮咬的人;它像这个人一样疯狂跳舞,自以为有活力;而事实上,它不能将各种论点收集到一个结论中,或说不能集中推理,思考属灵真理,就像一个躺在床上睡觉的人被令人窒息的噩梦压垮一样。这足以证明本章的两个要点:第一,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第二,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
70.只要人照秩序生活,他就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的;神在哪里在自己的神序中,就在哪里如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TCR 52-53节)。由于人被创造为神序的一种形式,所以神在他里面;但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神就完全在他里面。然而,如果他不照着神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灵魂的最高区域中,由此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官能和爱的倾向。但只要人违背秩序生活,他就会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阻止神降临,并以祂的同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因此,神在他里面,他却不在神里面。天堂的一个普遍法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
祂的意愿是,人要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通过照秩序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在宇宙的至内层和其中的一切里面都是全在的,这些至内层就处于秩序。然而,在那些违反秩序的事物(它们只是那些在至内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不断相争,不断努力把它们带回到秩序中而是全在的。因此,只要人允许自己被带回到秩序中,神就在他的整个存在中而是全在的,因此神在他里面,他也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像太阳及其热和光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尘世物体无法被太阳的能力影响,或说无法完全受到太阳的影响,除非它们在春夏时节接受太阳发出的热和光。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神性全在,因为人只有处于秩序,才会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处于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然而,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离开地球及其物体,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并围绕太阳公转而产生这些节期。但属灵的热和光却不是这样,因为神通过祂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而与每个人同在,这太阳不像这个世界的太阳那样发生改变。正是人转身离开,就像地球背离太阳一样;当人转身离开智慧之真理时,他就像夜里背离太阳的地球;当他转身离开爱之良善时,就像冬天背离太阳的地球。这就是存在于灵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与自然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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