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这里所说的形式是指人在爱与智慧,换句话说,对各种仁之善的情感,同时对信之真的感知方面的状态。我在前面已说明,神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并且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相同的,但不象简单的物体那样相同,而是无限的相同,一切差异皆归因于神所在的主体。接受者的形式或状态造成变化,这从婴孩、儿童、青少年、成年和老年的生命可以看出来;从婴孩到老年,每个阶段都有同一个生命,因为有同一个灵魂;但是它的状态却因着不同年龄和相应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人对生命的感知也是如此。
神的生命以其全部的丰盛,不仅与良善、虔诚的人同在,还与邪恶、不虔诚的人同在;一视同仁地对待天堂天使和地狱恶灵。不同之处在于,恶人堵住道路,关上门,惟恐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而善人则清除道路,敞开门,邀请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如同祂居于至高层。他们就这样调整意愿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爱和仁,调整理解力的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智和信,换句话说,以接受神。然而,恶人却用各种肉体情欲和属灵的污秽阻挡这流注,他们把这些东西撒在路上,堵塞通道。然而,神自始至终都以其全部的神性本质居于其心智的至高层,赋予他们意愿良善和理解力真理的能力。人人都有这种能力,若非出于神的生命居于他的灵魂,这是决无可能的事。即便恶人也有这种能力,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人皆照自己的形式从神那里接受生命,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各种植物来说明。一切树、灌木和草本皆照各自形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无论那些有善用的,还是那些有恶用的。太阳及其热并未改变它们的形式,而是形式自身改变了太阳所产生的效果。矿物界的物质也一样。其中每一种,无论贵重的还是普通的,都是照其各部分的结构而接受流注,因而没有哪两块石头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两样矿物或金属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它们当中有些能显示出最美丽的色彩变化;有些将光本色传出;而有些则在自己里面破碎并吸收这光。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正如尘世太阳以其热与光同等地与每一个物体同在,但接受的形式却改变了它的运作,同样,主通过天堂太阳的临在也是如此。因为祂以其本质上是爱的热和本质上是智慧的光而在这太阳中心。但是,由生命状态所决定的人的形式改变了主的运作;因此,人不能重生并得救的原因不在于主,而在于人自己。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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