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4.(1)主以其一切神性之爱、一切神性智慧,因而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在创世记,我们读到:
人照着神的形像被创造,神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创世记1:27; 2:7)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不是生命本身,只是生命的器官。神不能创造像祂自己一样的另一个人;如果祂能这样做,那么有多少人,就会有多少神。祂也不能创造生命,就像光不能被创造一样;但祂能创造人,作为一种适应生命的形式,就像祂创造眼睛,作为一种适应光的形式一样;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不能分割祂的本质,因为它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毫无疑问,神从祂的生命中将生命赐予每个人;没有这赐予的生命,人就其肉而言,只是一块海绵,就其骨而言,只是一副骨架,他所拥有的生命,不比时钟多,时钟因钟摆和?摆锤或弹簧而不停地摆动。既然如此,那么也可推知,神以其一切神性生命,即以其一切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流入每个人,这两者(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神性生命(可参看TCR 39—40节),因为神性是不可分割的。
此外,人若理解这个世界的太阳如何以其一切本质,即热和光,流入一切树木、一切灌木和花朵,甚至流入一切石头,无论普通的还是宝贵的,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神如何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人。太阳不会分发它的热和光,将这一部分给这个物体,将那一部分给那个物体;而是每个物体都从这种普遍流注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天堂的太阳也是如此,神性之爱作为热或以热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神性智慧作为光或以光的形式从这太阳发出。这个世界的太阳的热和光怎样流入人体,这两者,即爱和智慧,就怎样流入人类心智,并照着接受形式的品质或性质而赋予它们生命;每种形式都从普遍流注中提取它所需的东西。主所说的这句话适用于这个意义:
你们的父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此外,主是全在的;祂在哪里同在,就在哪里以其全部本质同在;对祂来说,从这本质中取出某一部分,给这个人一部分,给那个人一部分是不可能的;相反,祂将全部本质赐给所有人,并为人提供既可以少取,也可以多取的机会或能力。祂还说,祂在那些守祂诫命的人那里作住所,信徒在祂里面,祂在信徒里面。简言之,一切事物都充满神,每个人都从这种充满中提取自己那一份。这同样适用于常见或普遍的事物,如大气和海洋。大气在它的最小部分和最大部分上是一样的,或说具有相同的性质;它不会将自身的一部分用于人的呼吸,将另一部分用于鸟类的飞行,再将一部分用于船帆,又将一部分用于风车的风扇。相反,它们各自都从大气中提取自己那一份,并将必要和足够的东西用于自己。装满粮食的粮仓也是如此;主人从中取走当天所需的,但粮仓不会分发粮食。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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