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 不过,为了使关于信的这一条(即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人的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能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下列次序予以讨论: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 ⑷然而,将主、仁与信分割之人并非接受它们的形式,确切地说,是摧毁它们的形式。
49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定他们罪的人必以同样的方式被定罪。“害他们”在此表示定罪,因为经上接着说他“必这样被杀”,而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被定罪;因为主说: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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