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但为了使目前关于信仰的观点,即: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以被视为真理并得到承认,有必要按以下顺序来考虑:
(1)主以其一切神性之爱、一切神性智慧,因而以其一切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
(2)因此,祂以信仰和仁爱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
(3)但人照着他的形式接受它们。
(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
253.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许多经文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神”,或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以色列的圣者”,就好像他们是两个,而事实上,他们是一个:“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但他们是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一个人,这一点可参看关于主救赎主的教义(TCR 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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