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对信主,同时仁爱邻舍之人而言,属灵的在属世的里面,结果,他们里面的属世自我变得透明。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人就会明白,属世自我越透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就越智慧,因而在属世的事上也越智慧。因为当他思考、阅读或听闻某事时,心里就能明白这事是不是真的。他的这种直觉来自主,主是流入其理解力高层的属灵之热和光的源头。
人的信与仁越属灵,他就越远离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酬劳,而只以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践爱之善行为乐。这灵性越增长,这快乐就越变成幸福;这是他救恩的源头,也就是所谓的永生。此时,人所处的状态好比世上最漂亮、最美丽的景象;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是用这些东西来描绘的。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园,开满鲜花的草地,宝石,美味,婚礼,以及节日和庆典。
相反,当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因而人的内在是一个魔鬼,而外在却象天使时,他好比躺在名贵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还好比穿着人的衣服、乘坐在豪华马车里的骷髅;又好比建得如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他的内在可被描绘为洞穴中的一窝毒蛇,而他的外在就象色彩斑斓的蝴蝶,将污秽的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从而毁坏果子。这样的内在好比老鹰,而外在好比鸽子,他们的信和仁好比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疲惫了,于是老鹰就俯冲下来,将它吞食了。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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