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因此,当知道对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仰,同时拥有对邻舍的仁爱之人来说,属灵层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因此他们的属世层是透明的时,那么可推知,人在同等程度上在属灵事物上是智慧的,由此在属世事物上也是智慧的;因为当他思想,或听到、读到任何东西时,他都从内层在自己里面看到它是不是真理。他从主那里感知到这一点,或这种感知来自主,属灵的光和热从主流入他理解力的更高领域。
只要人的信仰和仁爱变成属灵的,他就退出他的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赏赐,只关注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行仁之良善的快乐。随着这种灵性增长,这快乐就变成了祝福或幸福。人的救恩由此而来,这救恩被称为永生。人的这种状态可以比作世界上最美丽、最迷人的事物,在圣言中就被比作它们,例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树生长的园子、开满鲜花的田野、宝石、美味,以及婚礼及其庆祝活动和欢乐。
然而,当情况相反时,也就是说,当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因而人在其内在上是一个魔鬼,在其外在上就像天使时,他可以比作一个躺在昂贵的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他还可以比作像人一样穿着长袍、坐在一辆华丽马车上的骷髅;或躺在建得像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事实上,这样一个人的内在可以用洞穴里的一窝蛇来代表,而他的外在可以用长着各种颜色翅膀的蝴蝶来代表,它们将肮脏讨厌的卵粘在有用树木的叶子上,从而毁坏它们的果实。他的内在可以比作老鹰,而他的外在可以比作鸽子,他的信仰和仁爱可以比作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筋疲力尽,然后老鹰就猛扑下来吃掉它。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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