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61

361.因此,当知道

361.因此,当知道对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仰,同时拥有对邻舍的仁爱之人来说,属灵层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因此他们的属世层是透明的时,那么可推知,人在同等程度上在属灵事物上是智慧的,由此在属世事物上也是智慧的;因为当他思想,或听到、读到任何东西时,他都从内层在自己里面看到它是不是真理。他从主那里感知到这一点,或这种感知来自主,属灵的光和热从主流入他理解力的更高领域。

只要人的信仰和仁爱变成属灵的,他就退出他的自我,不再关注自己、回报或赏赐,只关注感知信之真理和实行仁之良善的快乐。随着这种灵性增长,这快乐就变成了祝福或幸福。人的救恩由此而来,这救恩被称为永生。人的这种状态可以比作世界上最美丽、最迷人的事物,在圣言中就被比作它们,例如,它被比作果树和果树生长的园子、开满鲜花的田野、宝石、美味,以及婚礼及其庆祝活动和欢乐。

然而,当情况相反时,也就是说,当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因而人在其内在上是一个魔鬼,在其外在上就像天使时,他可以比作一个躺在昂贵的镀金木棺材里的死人;他还可以比作像人一样穿着长袍、坐在一辆华丽马车上的骷髅;或躺在建得像戴安娜神庙的坟墓里的尸体。事实上,这样一个人的内在可以用洞穴里的一窝蛇来代表,而他的外在可以用长着各种颜色翅膀的蝴蝶来代表,它们将肮脏讨厌的卵粘在有用树木的叶子上,从而毁坏它们的果实。他的内在可以比作老鹰,而他的外在可以比作鸽子,他的信仰和仁爱可以比作老鹰追逐逃跑的鸽子,最终鸽子筋疲力尽,然后老鹰就猛扑下来吃掉它。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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