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过,在人里面,信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越来越靠近主,这信变得属灵;仁同样如此。不过,至今没人知道属世与属灵的仁与信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故有必要揭示这一伟大奥秘。有两个世界,一个属世(尘世),一个属灵(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都是热与光的源头。不过,灵界太阳的热和光内含生命;其生命出于主,主就在灵界太阳中间。然而,尘世太阳的热和光内无生命,只是充当灵界热和光的容器,以便将它们传给人类,如同工具因服务于主因。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之物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也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而一切属世之物皆来自尘世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由于信关乎光,仁关乎热,所以很明显,人越处于灵界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灵的信和仁中;而越处于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中,就越处于属世的信和仁中。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属灵之光包含在属世之光中,如同在自己的容器或器皿中,属灵之热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热中,属灵之信也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属灵之仁以同样的方式包含在属世之仁中。这种情形与人从尘世逐渐发展到灵界的过程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过程取决于对主的信,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本人所教导我们的。
既如此,那么很明显,人拥有属灵之信,也就拥有属世之信,因为属灵之信就包含在属世之信中,如前所述。由于信关乎光,故可知,当属灵之信植入人内时,人的属世自我仿佛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与仁结合的方式而呈现出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发出红光,而信则闪耀着灿烂的白光。正是属灵之火的火焰使仁发出红光,而由它所产生的光辉则使信闪耀白光。若属灵的不在属世的里面,而是属世的在属灵的里面,就会出现相反的事,如那些拒绝信和仁的人所发生的情形。对他们而言,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主导他们的心智内在是属地狱的;他们的思维的确源于地狱,尽管他们意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在世时,主导他们与与同伴交谈的心智外在看似属灵的,实际上充满了诸如地狱中的那类污秽。所以,这些人其实就在地狱中,他们所处的状态与前面那些人的完全相反。
400.“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感知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在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可参看AR 398节)。“第三部分”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或所有,正如“第四部分”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或所有(AR 322节)。“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R 505节);因此,“第三”,也就是“第三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通过“雹子与火搀着血”所指的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而灭亡(参看AR 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感知,所以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天上会出现树木的乐园,这些树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照着那里居民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也有结坏果子的树木森林。“树”一般表示在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方面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耶利米书: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 8)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又:
结果的树木,你们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12)
又:
耶和华的树满了。(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一切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在迦南地,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要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还规定:
当有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他们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 41)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数量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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