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3)人也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和仁爱的生命。此处的情形是一样的。因为当人靠近作为生命本身的主时,他就为自己获得了这生命。通向主的道路没有向任何人关闭,因为主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决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 37)
约翰福音:
耶稣站着,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邀的人来赴婚筵;最后,祂说,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种邀请或呼召是普遍的,接受它的恩典也是普遍的?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本身,不仅是信仰的生命,还是仁爱的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又: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又:
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仰和仁爱里面的生命是指属灵生命,主将这生命赐予在其属世生活中的人。
498.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本身在完全的完美状态下住在人的灵魂里面,就像地下水涌出地面形成源泉一样从灵魂流入人的心智,流入心智的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并通过它们流入身体感官,流入言语和行为。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知觉的身体;存在于较高层级上的一切,都比存在于较低层级上的事物更完美。主通过人的这种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并以这种自由而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人接受祂。然而,祂绝不会撇弃或剥夺这种自由,因为如前所述(TCR 493-496节),凡人在属灵事物上所做的,若不是出于自由来做的,都不会持久,或留在他身上。因此,可以说,这种自由就是主在人的灵魂里面与他所住的地方,或说主在人里面的住所就是他在其灵魂里面的这种自由。
在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任何地方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一点如此明显,以至于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没有这些外在约束,不仅社会将不复存在,就连整个人类也将灭亡。因为人痴迷于两种爱,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的财富的爱。这两种爱若不加约束,就会无限往前冲。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源于这两种爱。这就是亚当的罪,亚当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的,这邪恶是由蛇注入他的;因此,在对他宣读的诅咒中,经上说:
土地必给他长出棘刺和蓟草来。(创世记3:5, 18)
这句话是指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所有被这些爱奴役的人都视自己为唯一对象,其他所有人都以这个对象并为它而存在。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对神的敬畏,也没有对邻舍的爱;因此,他们是无情、没有人性和残忍的,对抢劫和掠夺有着地狱般的欲望和贪婪,并利用诡计和狡诈来达到目的。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邪恶;驱使它们互相杀戮和吞吃的唯一欲望,就是填饱肚子或保护自己。因此,恶人因被这两种爱支配,所以比任何动物都更没有人性、更凶猛、更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性质;当法律的约束放松时,这一点在煽动性的骚乱中变得显而易见;当获胜的士兵接到信号,可以自由地向被征服或围困的人发泄怒火时,这一点也在屠杀和掠夺中变得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住手,直到听到停止的命令或鼓声。由此清楚可知,如果人们不被法律惩罚的恐惧所束缚,那么不仅社会,就连整个人类都会被毁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真正运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才能被移除,这涉及引导心智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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