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748.后来,天使向导与宾客们谈论了他的同伴,说他奉命带领他们,并向他们展示了君主宫殿的壮丽和它里面的奇观;他们还与君主共进午餐;后来与社群的智者交谈。然后,他问:“他们可以和你们聊一会儿吗?”他们就走近,开始交谈。一位智者是宾客之一,他说:“你们明白你们所看到的东西的含义吗?”他们回答说:“稍微明白一点。”然后他们问他:“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回答说:“新郎,即现在的丈夫,代表主;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代表教会,因为天上的婚姻代表主和教会的婚姻。这就是为何新郎头上戴着法冠,穿着外袍、内袍和以弗得,像亚伦(出埃及记28章)一样;而新娘,即现在的妻子,头上戴着冠冕,穿着长袍,像女王一样;但明天他们的穿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代表只持续到今天。”
他们又问:“既然新郎代表主,新娘代表教会,那么为什么新娘坐在新郎的右边?”智者回答说:“因为有两样事物构成主和教会的婚姻,即爱和智慧;主是爱,教会是智慧;智慧在爱的右边,因为教会之人貌似凭自己有智慧,随着他变得智慧,他从主那里接受爱,或说他从主那里接受爱,与他变得智慧成正比。此外,右手表示能力,爱通过智慧拥有能力。但如前所述,结婚之后,这种代表就变了,因为这时,丈夫代表智慧,妻子代表对他智慧的爱。然而,这后一种爱不是我之前提到的爱,而是第二种或次要的爱;因为这是妻子通过丈夫的智慧从主那里得来的爱。对主之爱,就是先前或前面提到的爱,是对变得智慧的爱,这爱存在于丈夫里面;因此,结婚之后,两个人,即丈夫和妻子一起代表教会。”
他们又问:“为什么你们男人不站在新郎,即现在的丈夫旁边,而六个童女却站在新娘,即现在的妻子旁边呢?”智者回答说:“因为今天我们自己也被归入童女之列,数字六表示一切或全部和完整。”但他们说:“这是什么意思?”他回答说:“童女表示教会,教会由男女组成;因此,就教会而言,我们也是童女。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因为他们是童身。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启示录14:4)
由于‘童身(即童女)’表示教会,所以主把教会比作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13);由于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和女儿(或女子)。主还以大卫诗篇中的这些话来描述祂与教会的婚姻:
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她的衣服是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她的童女,她的同伴,要进入王宫。(诗篇45:9-15)”
最后,他们问:“让牧师出席并主持仪式不是更合适吗?”智者回答说:“这在地上是合适的,但在天堂,由于主自己和教会的代表,这是不合适的。在地上,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如此,在我们这里,牧师确实会主持订婚仪式;他们听取、接受和确认同意,并为它祝圣。同意是婚姻的本质,一切后续仪式,或接下来婚姻的其它一切方面,都是这同意所采取的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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