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45.从对神性之爱的本质的描述中可以看到魔鬼之爱的本质;通过对比,这爱变得显而易见。魔鬼之爱就是自我之爱。它虽被称为爱,但就本身而言,它却是仇恨;因为它不爱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它也不想为了让其他人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只想为了让自己受益而与他们结合。它从至内层就不断努力统治所有人,拥有所有人的财物,最终被崇拜为神。这就是为何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不承认神,而是承认那些权力超越其他人的人为神;因此,他们按照权力范围来承认或敬拜高低或大小不等的神。由于那里的每个人心里都有这种统治欲,所以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神充满仇恨,并且后者反过来又对那些在他统治下的人充满仇恨,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跟他们说话,但对其他所有人却大发雷霆,也从内在或从心里对自己的附庸或追随者大发雷霆。因为自我之爱与强盗的爱一样;他们在劫掠时,会彼此亲吻,但后来却燃烧着杀害同伙,以占有一切掠夺物的渴望。在地狱,就是这爱掌权的地方,它使其欲望从远处看,就像各种野兽,有些人就像狐狸和豹子,有些人像狼和虎,有些人像鳄鱼和毒蛇;它使沙漠,就是那里居住的地方,只由成堆的石头或贫瘠的沙砾构成,到处都是沼泽,里面有呱呱叫的青蛙;它使悲伤的鸟儿在他们的小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的先知书提到的“猫头鹰或鸱鸮”、“沙漠的野兽或猛兽(tziim)”、“海岛的野兽或豺(ijim)”,那里论述了来自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以赛亚书13:21; 耶利米书50:39; 诗篇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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