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420.“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上落到地上”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从天堂流入他们中间的教会,并检查和显明。“一个星”在此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因为它是从属灵天堂落下来的(对此,参看AR 387, 388节);“地”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中间的教会,如前所述(AR 398节)。属灵的神性真理是指源于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聪明;由于如今这种聪明被称为信,这种爱被称为仁,所以它是指源于仁的信,确切地说,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此由“一个星”来表示。单数形式的“星”(启示录2:28; 22:16)所表相同;因为复数形式的“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才有聪明。正是神性真理在检查并显明,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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