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2

352.(3)信仰照

352.(3)信仰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被完善。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并且对凡收集理性,仔细观察当它们连贯为一个整体时,它们的倍增系列会产生什么效果的人,或对凡有条不紊地研究复杂结构当连贯为一个整体时如何运作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时,一个系列会加强并确认另一个系列,它们一起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形式。既然信仰本质上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它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越来越完美地变得属灵,因而越来越不属世-感官化。因为它被提升到心智的更高区域,从那里看它下面在世界的本质中确认它的众多事实。通过大量仿佛连贯成一捆或一束的真理获得的真正信仰,也变得越来越明亮、可感知、明显和清晰。它还变得越来越能与仁之良善结合,因而越来越能疏远邪恶,逐渐越来越远离眼目的诱惑和肉体的情欲,因此本身更快乐。它尤其变得越来越有能力抵抗邪恶和虚假,因而越来越活着并拯救人,或说越来越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救赎信仰。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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