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
349.从如今流行的信仰观念中无法看出,在其全面意义上的信仰是真理的总合或复合体,更无法看出,人能朝为自己获得信仰而做出任何贡献。然而,信仰在其本质上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正如真理是可以获得的,信仰也是可以获得的。若愿意,谁不能接近主呢?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中收集真理呢?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在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仰。主作为光本身,流入每个人;在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人中,主使真理闪闪发光,从而成为信之真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他们要住在祂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5:7)
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正确理解“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对这个主题的讨论需要分为以下几个点:
(1)信之真理可以无限繁殖。
(2)它们按系列来排列,因而可以说被捆成捆。
(3)信仰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被完善。
(4)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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