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8

348.从上述内容清

348.从上述内容清楚看出,信通过三件事在人里面形成:首先是靠近主;其次是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是照真理生活。由于这三个阶段彼此截然不同,故可知,它们有可能被分离。有人可能会靠近主,但却不知道关于神和主的任何历史真理。有人可能通过圣言知道大量真理,却没有照之生活。但是,凡将这三个阶段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个而无那个的人,都没有得救之信。当这三个阶段结合时,得救之信才会产生,事实上,这信的性质就取决于它们结合的程度。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育的种子,若落在地里,就会腐烂成尘;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地里的种子,能长成一棵树,并且树还会照着它们的结合而结出果子。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能生育的蛋;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
对那些将这三者分离之人而言,信好比熟鱼或熟蟹的眼睛;而对那些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而言,信好比从玻璃体液直到虹膜的葡萄膜都清澈透明的眼睛。三者保持分离之信好比在黑石上用暗色调所作的绘画;而三者保持结合之信则好比在透明的水晶上用美丽色彩所作的绘画。三者保持分离的信之光好比夜里旅客手里的火把之光;而三者保持结合的信之光则好比火炬之光,当被挥动时,它能照亮每一步道路。缺乏真理的信就象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则象结出能酿美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缺乏真理的对主之信,好比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流逝会变得黯淡;而拥有真理的对主之信,则好比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的本质,因而真理的性质决定了信的性质;没有真理,信是游移不定的;而拥有真理,信则是稳定的。而且,基于真理的信在天上闪耀如星辰。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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