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从上述内容清楚看出,信通过三件事在人里面形成:首先是靠近主;其次是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是照真理生活。由于这三个阶段彼此截然不同,故可知,它们有可能被分离。有人可能会靠近主,但却不知道关于神和主的任何历史真理。有人可能通过圣言知道大量真理,却没有照之生活。但是,凡将这三个阶段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个而无那个的人,都没有得救之信。当这三个阶段结合时,得救之信才会产生,事实上,这信的性质就取决于它们结合的程度。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育的种子,若落在地里,就会腐烂成尘;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地里的种子,能长成一棵树,并且树还会照着它们的结合而结出果子。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能生育的蛋;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
对那些将这三者分离之人而言,信好比熟鱼或熟蟹的眼睛;而对那些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而言,信好比从玻璃体液直到虹膜的葡萄膜都清澈透明的眼睛。三者保持分离之信好比在黑石上用暗色调所作的绘画;而三者保持结合之信则好比在透明的水晶上用美丽色彩所作的绘画。三者保持分离的信之光好比夜里旅客手里的火把之光;而三者保持结合的信之光则好比火炬之光,当被挥动时,它能照亮每一步道路。缺乏真理的信就象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则象结出能酿美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缺乏真理的对主之信,好比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流逝会变得黯淡;而拥有真理的对主之信,则好比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的本质,因而真理的性质决定了信的性质;没有真理,信是游移不定的;而拥有真理,信则是稳定的。而且,基于真理的信在天上闪耀如星辰。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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