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8

348.从上述内容清

348.从上述内容清楚看出,信通过三件事在人里面形成:首先是靠近主;其次是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是照真理生活。由于这三个阶段彼此截然不同,故可知,它们有可能被分离。有人可能会靠近主,但却不知道关于神和主的任何历史真理。有人可能通过圣言知道大量真理,却没有照之生活。但是,凡将这三个阶段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个而无那个的人,都没有得救之信。当这三个阶段结合时,得救之信才会产生,事实上,这信的性质就取决于它们结合的程度。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育的种子,若落在地里,就会腐烂成尘;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地里的种子,能长成一棵树,并且树还会照着它们的结合而结出果子。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能生育的蛋;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
对那些将这三者分离之人而言,信好比熟鱼或熟蟹的眼睛;而对那些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而言,信好比从玻璃体液直到虹膜的葡萄膜都清澈透明的眼睛。三者保持分离之信好比在黑石上用暗色调所作的绘画;而三者保持结合之信则好比在透明的水晶上用美丽色彩所作的绘画。三者保持分离的信之光好比夜里旅客手里的火把之光;而三者保持结合的信之光则好比火炬之光,当被挥动时,它能照亮每一步道路。缺乏真理的信就象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则象结出能酿美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缺乏真理的对主之信,好比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流逝会变得黯淡;而拥有真理的对主之信,则好比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的本质,因而真理的性质决定了信的性质;没有真理,信是游移不定的;而拥有真理,信则是稳定的。而且,基于真理的信在天上闪耀如星辰。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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