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从刚才所说的清楚看出,有三件事形成人里面的信仰,即:首先靠近主;其次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照这些真理生活。由于它们是彼此不同的三件事,所以可推知,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因为一个人可以靠近主,却只知道关于神和主的历史真理;一个人也可以从圣言中知道大量真理,却不照之生活。但在这三件事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件事而没有那件事的人里面,没有得救的信仰。当这三件事结合在一起时,得救的信仰才会产生,其品质取决于这种结合的性质。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育的种子,当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会化为尘土。但这三件事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在地里长成一棵树的种子,并且这树照着种子和土地的结合而结出果实。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生育的蛋;但它们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对那些将这三件事分离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煮熟的鱼或螃蟹的眼睛;但对那些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从晶状体直到瞳孔的葡萄膜,甚至通过它透明的眼睛。处于这种分离状态的信仰就像画在黑石上的一幅深色的图画;但当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信仰就像画在透明水晶上的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当这三者分离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夜里旅行者手中的火把之光;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明亮火把的光,当这火把移动时,它照亮每一步道路。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充满珍贵葡萄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没有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推移,它会逐渐变得黯淡并消失;而伴随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仰的本质;因此,真理怎样,信仰就怎样,或说真理的品质决定了信仰的品质;没有真理的信仰是不稳定的,或说是游荡的信仰;而拥有真理的信仰是固定的。此外,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在天堂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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