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7.至于信的形成,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而实现的。首先,信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正信的信,也就是得救之信来自主,直接指向主。主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信来自主: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它是直接指向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必须信子。由于信来自主、并且直接指向主,故可以说,主就是信本身,因为信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出于祂。
其次,信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信的一切成分都是真理。因此,信无非是将光投射在人的心智中的真理的集合。因为真理不但教导人当有宗教信仰,还教导他当信谁,信什么。真理必取自圣言,因为它包含有助于救恩的一切真理;它们是有功效的,因为它们由主所赐,并因此被铭刻在整个天使天堂。所以,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缺乏真理的信就象没有谷核的种子,碾碎之后只能得到麸皮;出于真理的信则象有用的种子,会碾出面粉来。总之,信的本质就是真理;若真理不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只不过象刺耳的哨声;但若真理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则象能带来拯救的喜讯。
再次,信是通过人照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就是遵循真理的生活,真理在实现于行为之前并非真的活了起来。与行为脱节的真理仅属于人的思维;若不被意愿接受,它们只是站在人的门外,因此并不在他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思维则照着它与意愿结合的程度和性质而成为人。人若学习真理却不将其付诸实践,就象有人把种子撒在田里,却不耙地;然后雨水将种子泡胀,以致它们变成空壳。而人若学习真理并将其付诸实践,则象有人播下种子,并进行耕作;然后雨水使种子长出庄稼,它们成为食物的有用源头。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另一处: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马太福音13:23)
还有: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主的话全都是真理。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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