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7.至于信的形成,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而实现的。首先,信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正信的信,也就是得救之信来自主,直接指向主。主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信来自主: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它是直接指向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必须信子。由于信来自主、并且直接指向主,故可以说,主就是信本身,因为信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出于祂。
其次,信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信的一切成分都是真理。因此,信无非是将光投射在人的心智中的真理的集合。因为真理不但教导人当有宗教信仰,还教导他当信谁,信什么。真理必取自圣言,因为它包含有助于救恩的一切真理;它们是有功效的,因为它们由主所赐,并因此被铭刻在整个天使天堂。所以,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缺乏真理的信就象没有谷核的种子,碾碎之后只能得到麸皮;出于真理的信则象有用的种子,会碾出面粉来。总之,信的本质就是真理;若真理不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只不过象刺耳的哨声;但若真理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则象能带来拯救的喜讯。
再次,信是通过人照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就是遵循真理的生活,真理在实现于行为之前并非真的活了起来。与行为脱节的真理仅属于人的思维;若不被意愿接受,它们只是站在人的门外,因此并不在他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思维则照着它与意愿结合的程度和性质而成为人。人若学习真理却不将其付诸实践,就象有人把种子撒在田里,却不耙地;然后雨水将种子泡胀,以致它们变成空壳。而人若学习真理并将其付诸实践,则象有人播下种子,并进行耕作;然后雨水使种子长出庄稼,它们成为食物的有用源头。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另一处: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马太福音13:23)
还有: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主的话全都是真理。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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