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5.我刚才已经给出了属灵信仰类型的概要,所以也要给出纯属世信仰类型的概要;就本身而言,纯属世信仰是一种伪造的说服,是对虚假的信仰,被称为异端信仰。其命名如下:
(1)虚假的信仰,其中虚假和真理混杂在一起。
(2)华而不实的信仰或淫乱的信仰,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通奸的信仰,来自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仰,这是对神秘事物的信仰;人们虽然相信这些神秘事物,却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出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稳定或游荡的信仰,这是对多神的信仰。
(5)半盲的信仰,这是对除真神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在基督徒当中,这是对除主神救主以外的别神的信仰。
(6)伪善或法利赛式的信仰,这是口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
(7)幻想和扭曲的信仰,这是通过巧妙的确认而表现得像真理的虚假。
第10节 异端邪说可能会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
254.前面(TCR 226-228节)已经说明,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教义就像一盏灯,使真正的真理看得见,这是因为圣言是由纯粹的对应写成的;因此,圣言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不是赤裸的真理;许多话是照着纯属世人的理解来写的,然而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写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这就是圣言的性质,这些真理的表象,即被遮盖的真理,可以被视为赤裸的真理;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会变成谬误,而谬误本质上是虚假。在基督教界,一切异端的出现,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因为人们把真理的表象视为真正的真理,并确认它们。异端本身不会定人们的罪;但人们会因他们从圣言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异端中固有的虚假,以及邪恶的生活而被定罪。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他的祖国或父母的宗教中,从小就被引入其中,后来又坚持它;由于世俗事务,又由于他的理解力在感知这类真理上的软弱,或说由于他不能感知宗教真理,他也无法摆脱它的虚假。将人定罪的,是生活邪恶,同时确认虚假,直到彻底摧毁真正的真理。因为一个坚持自己的宗教,相信神的人,或一个视圣言为神圣,并出于宗教动机照十诫生活的基督徒,不会宣誓效忠虚假。因此,当他听到真理,并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到它们时,他就能接受它们,从而摆脱虚假。但对一个确认其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因为被确认的虚假永久存在,无法根除。事实上,确认之后的虚假就好像一个人宣誓效忠它,尤其当它迎和或粘附于他的自我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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