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节)。
655.从刚才提到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一位真神的信仰使良善也在内在形式上是良善;另一方面,对一位假神的信仰使良善只在外在形式上是良善,而这样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古代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对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的信仰也是如此;非利士人对大衮的信仰,其他民族对巴力和巴力毗耳的信仰,术士巴兰对他的神所持的信仰,以及埃及人对数位神的信仰亦是如此。这与对主的信仰完全不同,主是真神和永生(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对神的信仰是什么呢?不就是对祂的仰望,因而祂的同在,同时对祂给予帮助的信心吗?真正的信仰不就是刚才提到的这一切,以及对一切良善来自祂,祂使祂的良善成为拯救的信心吗?因此,当这种信仰与良善结合时,判决就是永生;当它不与良善结合时,判决就完全不同了;当它与邪恶结合时,判决更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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