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4

344.新教会信仰的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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