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前面(336-339节)说明了得救之信在于主神,救主耶稣基督。但问题来了,信祂的第一个原则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就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和宣布的第一个原则。因为若非人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从神发出的神,那祂本人、及其在祂之后的使徒们传扬要信祂等于白费口舌。如今的情形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即仅仅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思考的人心里会说:“耶和华神如何生出儿子,一个人如何又是神?”因此,有必要以圣言来证实这信仰的第一个原则。为此,现引用以下经文:
天使对玛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4,35)。
当耶稣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10,11;路加福音3:21,22)
当耶稣变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
耶稣问祂的门徒,人说我是谁?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6-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在这磐石之上,也就是说,建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之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还表示涉及神性真理的主。所以,凡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所在之处,教会是不存在的。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信耶稣基督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信的真正源头。
施洗约翰看出并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祢是神的儿子,祢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相信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18;3:16)
耶稣自己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27:43;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22:70)
那些在船上的人前来拜耶稣,说,祢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那位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讲耶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奉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凡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别的地方也有(如马太福音8:29;27:40,43,54;马可福音1:1;3:11;15:39;路加福音8:28;约翰福音9:35;10:36;11:4,27;19:7;罗马书1:4;哥林多后书1:19;加拉太书2;20;以弗所书4:13;希伯来书4:14;6:6;7:3;10:29;约翰一书3:8;5:10;启示录2:18)。
还有许多地方,耶和华称耶稣为祂的儿子,耶稣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还有很多其它例子;在大卫的诗篇中: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从上述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之人,都当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凡不信这一点,而只信祂是玛利亚的儿子之人,会在他们的脑中种下关于祂的各样观念,都是些用来诅咒和摧毁救赎的观念(对此,参看90,94,102节)。这类人会说出犹太人那样的话:
他们用荆棘编的冠冕取代王冠,戴在祂的头上,还给醋给祂喝,并大叫,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马太福音27:29,34,40)
或如魔鬼撒旦说:
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6)
这种人亵渎主的教会和圣殿,使其成为贼窝。敬拜主如同敬拜穆罕默德,不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与自然主义区别开来者就是这些人。他们好比一些人驾着马车行驶在薄冰上,冰面破裂,他们掉进窟窿,他们以及他们的马和马车都淹没在冰水中。他们还好比一些人用蒲草和芦苇编织一艘船,涂上沥青将其粘合起来,然后坐上船驶向大海,但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淹没,最终葬身海底。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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