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2

342.本章前面部分

342.本章前面部分(TCR 336-339节)说明,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但问题是,信祂的第一个原则是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并宣告的第一个原则。因为除非人们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来自神的神,否则祂自己和使徒们在祂之后传扬信祂是徒劳的。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也就是说,只出于外在人或属世人来思考的人对自己说:“耶和华神怎么可能生一个儿子,一个人怎么可能成为神呢?”因此,有必要从圣言来确认并确立信仰的这第一个原则。为此,引用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必称为圣,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5)

马太福音:

耶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路加福音3:21, 22)

又:

当耶稣变了形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又:

耶稣问门徒,说,人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也就是说,建造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教会不存在于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的人中间;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在起源上的信仰。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又: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又: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已经相信,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又: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从父生的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3:16)

马太福音:

耶稣亲自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64; 27:43;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22:70)

又:

在船上的人来拜耶稣,说,你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

使徒行传:

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又: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扬基督,说祂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时候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的时候。(约翰福音5:25)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又: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也可参看其它地方(如马太福音8:29; 27:40, 43, 54; 马可福音1:1; 3:11; 15:39; 路加福音8:28; 约翰福音9:35; 10:36; 11:4, 27; 19:7; 罗马书1:4; 哥林多后书1:19; 加拉太书2:20; 以弗所书4:13; 希伯来书4:14; 6:6; 7:3; 10:29; 约翰一书3:8; 5:10; 启示录2:18)。还有许多经文,在那里,耶和华称祂为“儿子”,祂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在这段经文中:

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包括大卫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的人,都应当相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不相信这一点,只相信祂是马利亚之子的人,会在自己的心智中植入关于祂的各种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对救赎有害的、具有毁灭性的(对此,参看TCR 92, 94, 102节)。论到这些人,可以像论到犹太人一样:

他们把荆棘的冠冕,而不是冠冕,戴在祂头上,还给祂醋喝,并大叫,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27:29, 34, 40)或像论到魔鬼,试探者一样,他说:

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 6)

这些人亵渎祂的教会和圣殿,使它成为贼窝。他们就是那些把对基督的敬拜变得像对穆罕默德的敬拜一样,不区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和自然主义的人。他们可以比作那些在薄冰上乘坐马车或长途汽车旅行的人,他们下面的薄冰破裂,他们就沉下去;所有的人、马和车都被淹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用芦苇和灯心草造小船的人,他们给小船涂上柏油,把它粘起来,然后乘船出海;但在海上,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吞没,埋在深海中。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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