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节)。
V.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
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
因此,正如洗礼是引入教会,圣餐则是引入天堂
719.下面的两个章节解释了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谁,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又是谁;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就能从对立面知道那一点(TCR 722—727节)。主既与配得上的人同在,也与不配的人同在,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也全在于世界,因而既与恶人同在,也与善人同在。但祂既普遍又个体地与善人,即重生的人同在;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主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此外,天堂构成主的身体;因此,在祂的身体里,也就是在天堂里。
但主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之人的同在,是祂的普遍同在,而不是祂的个体同在,或换句话说,是祂的外在同在,而不是祂的内在同在。主的普遍或外在同在,使人作为人活着,享有知道、理解并出于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因为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因而也是属灵的,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属世的。他还享有意愿和实行他能出于其理解力知道、理解并由此理性谈论的任何事。但如果意愿弃绝理解力的真正理性事物,而这些事物本质上也是属灵的,那么人就变成外在的。
因此,对那些只明白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是普遍的或外在的,而对那些也意愿并实行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或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那些只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的人,就像有灯没有油的愚拙童女;而那些不仅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还意愿和实行它们的人,就是那些被允许赴婚筵的聪明童女,而前者站在门口敲门,却没有被允许进入(马太福音25:1-12)。由此可见,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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