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1

341.如果良好地生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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